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
總目標、重點方向及執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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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目標

性別平權‧全面發展
  意思是透過“澳門婦女發展目標”的多項政策措施,讓不同性別均能行使同等的權利,同時促使女性在各社會領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以及有更大的影響力。在賦予女性更大的權能後,期望她們(尤其弱勢婦女)在各方面獲得更充足的發展機會,包括政治參與、職業生涯、社會參與、經濟和福利等方面。

重點方向
身心健康、家庭友善、社會參與、性別平等  


執行時間

  “澳門婦女發展目標”(2026-2032年)的政策措施分別短期、中期及長期執行,整項階段性計劃為期7年,由2026年開始至2032年。
  • 短期措施指1至3年內完成(2026至2028年);
  • 中期措施指3至5年內完成(2028至2030年);
  • 長期措施指5至7年內完成(2030至2032年)。

最後修訂日期 : 28/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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