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问题特别会议后续行动方面的进展情况
在联大为儿童问题特别召开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二十七届会议上,190 个国家的代表团通过了题为“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档(第 S-27/2 号决议,附件)制定的宣言和行动计画。成果档要求各国政府制定一套针对儿童与青年的有时限目标,并特别侧重:(a) 促进健康生活;(b) 提供高品质的教育;(c) 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剥削和暴力;(d) 抗击人体免疫缺陷病毒/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毒/爱滋病)。
各国政府还提出了以下实现目标的框架:(a) 制定或加强儿童问题行动计划,使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与儿童更广泛地参与进来;(b) 加强儿童问题的国家规划、协调、实施与资源配置,将“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的目标纳入国家政策与规划;(c) 建立或加强促进、保护儿童权利的国家机构;(d) 在国家级别对儿童问题形势进行常规监督;(e) 对实现全球目标进行阶段性进展审查。
儿童问题特别会议的四个主要目标巩固了联合国千年宣言(第 55/2 号决议)和千年发展目标,所有这些目标都涉及并影响儿童的权利。大家都共认,建设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是实现千年首脑会议承诺的重要步骤。
实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的承诺,也需遵循其它主要国际会议与首脑会议的后续协调措施。这些重要会议包括 2002 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和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2005 年的世界首脑会议(A/RES/60/1);以及 2006 年的爱滋病毒/爱滋病高级别会议(A/RES/60/262)。
七年前,大会发表了《联合国千年宣言》。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宣言》中重申,它们“对世界所有人民,特别易受伤害的人,尤其是拥有未来的全球儿童,负有责任”。五年前,大会第二十七届特别会议呼吁社会全体成员参加一项全球运动,帮助建设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
2002 以来,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其中包括:死于麻疹的儿童数量明显减少,小儿麻痹症发病率大幅降低,小学入学率显着提高。不过,挑战依然存在,包括确保更多儿童能够生存下来获得充足的营养,并得到适当保护,不会遭受暴力、剥削和虐待。许多国家在提供系统的能力方面仍然面临着各种制约因素,无法确保儿童可以广泛、平等地享受对其生存、发展和保护至关重要的基本服务。虽然我们欣慰地看到已有越来越多的儿童和青年参与影响其生活的决策,但是,这类参与活动很少被纳入地方作法和国家制度。
许多挑战都源於不平等和歧视。它们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没能把一些儿童享有的权利扩展至全体儿童。毫无疑问,与出生于发展中国家的儿童相比,发达国家的儿童活到一岁或完成初级教育的机会要大得多。与来自主流社会群体或城市的同龄人相比,少数民族儿童或农村地区的儿童获得充足保健或清洁饮水及公共卫生的机会往往都比较少。最普遍的不平等在於男孩和女孩在享受权利方面的差异,性别歧视往往会妨碍女孩从基本服务中受益,并使其容易遭受性暴力或其他形式的暴力。
富裕与贫穷、多数与少数、男孩与女孩之间的差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严重。在世界某些地方,即使各国人均收入有所增长,并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了进展,这方面的差距正在逐步扩大。《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千年宣言》和特别会议成果都清楚地表明,所有儿童的生活都必须尽可能有良好开端,要确保他们享受可实现的最高医疗标准,接受适当教育,获得保护而免於遭受暴力、剥削或虐待,并对影响他们的决定有发言权。这也是为何根据人权标准、《千年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来看,千年发展目标确实是针对全体儿童而非只针对较幸运儿童的目标。
2010 年和 2015 年,大多数针对儿童的具体目标都集中在这段时间需要实现,因此实现这些目标的道路将是艰难的。要想实现所有这些目标,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努力,以克服各种障碍,其中包括人道主义危机、爱滋病毒的影响、全球收入不平等加剧、对移徙所产生影响的关切以及气候变化。最近印度洋海啸、中东、非洲大湖区、达尔富尔和其他一些地区提出的挑战表明,人道主义危机严重威胁儿童权利。这些障碍要求提高警惕,并开展更为广泛的国际合作。
先进技术将有助於取得进展和加强保护。例如,儿童有可能受益于正在开启巨大知识宝库的通信技术。此外,儿童也会从以下各方面受益:重大医疗研究和新疫苗的开发,技术和知识转让方面有效的南南合作,以及针对多种儿童疾病的更易获得、负担得起的治疗。
如果无法实现“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所规定的目标,为了於 2015 年及以后实现《千年宣言》所载各项期望而做出的努力将受到沉重打击。当前的趋势要求各国政府尽其所能地扩大应对工作,国际社会做出更多承诺,建立更广泛、重点更鲜明的夥伴关系,以实现儿童问题特别会议的各项目标。
核心问题始终在於承诺和执行。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仍有责任营造和维持一个大环境,其间,每个家庭都可以确保其子女能够生存和发展。特别会议的各项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应於 2010 至 2015 年间实现。在这期间,最重要的问题是:在一个空前繁荣的世界中,是否有足够的资源和承诺来实现各地儿童的权利。其次,就是国际社会是否做好充足准备,解决儿童在 2015 年及以后面临的各种问题。
过去五年间得出的一个教训是,虽然只要有意愿,就可能取得显着进展,但是,各国政府及其夥伴仍需为儿童做出更多努力。在审议复杂多样的全球挑战时,国际社会决不能放松对儿童问题的关注。未来社会的品质和繁荣取决於当今儿童权利的实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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